广电总局发布《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》

对真实人脸人声等信息编辑时应取得个人同意

版次:12来源:龙华新闻    2024年11月29日

国家广电总局网站11月28日发布《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》(以下称《技术要求》)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。其中提出,数字虚拟人应用主体对其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,当对真实人脸、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编辑时,应告知被编辑的个人,并取得其单独同意。

通知明确,《技术要求》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公开。

《技术要求》对于数字虚拟人分类、应用场景、形象、驱动技术、平台能力、安全能力提出规范要求。其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数字虚拟人的系统建设、创作和应用。

根据《技术要求》,数字虚拟人主要应用场景分为内容播报、交互客服、虚拟演播和内容创作等。其中内容播报包含新闻资讯播报/手语播报、电影/电视/专题片/纪录片介绍和直播带货等;交互客服包含虚拟客服、智能助手和交互问答等;虚拟演播包含综艺主持、虚拟演唱会、文娱活动和用户代理虚拟分身等;内容创作包含影视创作、视频创作、广告创作和游戏创作等。

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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